2013年“3·15”晚會曝光了大眾DSG變速器存在安全隱患后,大眾終于宣布在中國內地市場召回38萬余輛缺陷汽車。
對于大眾DSG變速器存安全隱患并非新問題。早在2010年,搭載DSG雙離合變速箱的大眾車型在中國就已遭到消費者投訴,然而,大眾一直堅持認為DSG故障不是安全問題,拒絕召回。
根據“三包”新規(guī),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fā)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問題是,當消費者認為“汽車質量有問題”而汽車廠家堅稱“沒問題”時,該找誰來主持公道?
找4S店,顯然不太可能,作為汽車廠家的經銷商和利益共同體,4S店不會也不敢跟廠家作對;找消保組織,往往只能從中協(xié)調;找質監(jiān)部門,似乎也不行,由于條件、資質所限,很多質監(jiān)部門尚無法對汽車產品進行檢測鑒定。
正因如此,市場急需第三方鑒定機構,這個第三方鑒定機構的門檻有多高、怎么收費、如何確保權威性和獨立性?這些問題目前都不得而知,但不管怎樣,對于汽車消費維權而言,這應該是一個好的開始。
新聞來源: 金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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